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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科学院)获批山东省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与技术转移基地

发布时间:2020-12-05作者:出处:知识产权运营管理处责任编辑:知识产权运营管理处

日前,省教育厅公布山东省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与技术转移基地认定名单(鲁教科字〔2020〕6号)。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被认定为山东省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与技术转移基地。


    山东省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与技术转移基地,原则上以高校为依托单位,旨在进一步促进高校成果转化,更好地服务区域发展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打造体系健全、机制创新、转化工作特色鲜明、转化成效显著的示范性平台。山东省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与技术转移基地建设的要求包括:出台了覆盖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全过程的、较为完备的系列政策制度;建立了专门负责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的机构;拥有省部级及以上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类平台;有典型成果转化应用示范案例且示范辐射引领作用明显。


    此次,全省共有13家高校被认定为山东省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与技术转移基地。同时公布的37家山东省高等学校示范协同创新中心平台,校(院)海洋信息智能处理与应用协同创新中心获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