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介绍

1.负责校(院)的合作发展工作,建立校(院)与地方政府、企业、高校院所及其他社会机构联合发展关系,做好科技合作和横向联合。

2.负责对外联络,拓宽校(院)与社会各界合作交流渠道,提升校(院)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3.负责校(院)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推广工作,开展对外科技学术交流和科技宣传。

4.负责校(院)知识产权规划、申请、运用、保护、服务、管理等工作,负责组织开展专利导航、高价值专利培育等项目,协调处理知识产权纠纷。

5.负责办理校(院)科技成果转让、许可、作价投资的审批管理,协调处理科技成果、知识产权纠纷,以及科技成果作价投资的管理与运营工作;负责科技成果转化统计年报工作。

6.负责校(院)地产学研协同创新基金的管理,协调科技成果转化基金的设立与管理,负责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机构、园区的设立与管理工作。

7.负责与山科集团的沟通联系,牵头组织对山科集团进行管理与考核。

8.完成上级部门和校(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