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征集第一批免费许可专利信息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7-05作者:张硕出处:科技合作与成果转化处责任编辑:科技合作与成果转化处

各学部(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及《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盘活工作方案》的工作部署,深化校(院)地产学研合作机制,进一步支持已经与校(院)建立紧密合作关系的省内各地方政府和企业,助力地方科技创新,促进产业升级,切实推动校(院)更多科技成果在山东省内落地转化,现面向校(院)征集免费许可专利信息,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免费许可要求

1.许可期限:本次免费许可期限为1年,许可期限届满日不能超过专利期限届满日。

2.许可费用及付费方式:本次许可采用免费许可的方式。

3.专利许可需求方:本次免费许可需求方为山东省内相关企事业单位。

   二、拟征集的专利要求

1.本次重点征集以“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齐鲁工业大学”、“山东轻工业学院”、山东省科学院及其下属各二级法人单位为唯一专利权人,且专利权属清晰的专利;

2.已授权专利,且专利法律状态为有效专利;

3.本专利不在专利独占实施许可或者排他实施许可有效期限内;

4.在免费许可实施期间内,专利权人保证维持专利权有效。

5.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提出免费许可声明的,应当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过专利权评价报告且评价报告的结论支持专利权有效。

三、征集程序

1.提交信息。以学部(院)为单位,于7月21日前将《免费许可专利信息汇总表》(附件1)发送至邮箱zscq@qlu.edu.cn。

2.核查筛选。科技合作与成果转化处对各二级单位提交意向免费许可的专利信息进行核查,核查是否满足免费许可条件。若不满足免费许可条件,相关专利不纳入此次免费许可范畴。

3.跟踪服务。科技合作与成果转化处梳理形成可供免费许可的专利清单,定期与山东省内各地市地方政府和相关企事业单位积极对接,多渠道加大宣传推介力度,在校(院)网站、国家知识产权公共运营服务平台提供运营推广服务,对达成免费许可的专利,指导各单位及发明人与被许可方签订《专利许可合同》,并提供后续跟踪服务。

4.政策支持。对达成免费许可1年的专利,校(院)报销该专利1年的年费。 

联系人: 张 硕  15165197126

高 菲  15628999255

附件1 校(院)专利免费许可专利信息汇总表.xlsx



                        科技合作与成果转化处    

2024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