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组委会《关于开展2020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国知发办字〔2020〕11号)(附件1)精神,结合第20个世界知识产权日宣传活动,加强知识产权宣传普及,提升广大师生知识产权意识,推动知识产权有效运用,校(院)拟举办首届知识产权活动月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知识产权宣传工作,广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决策部署,聚焦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突出知识产权支撑健康中国建设,积极推进校(院)知识产权文化建设,为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 活动主题
知识产权与健康中国
三、 活动时间
拟于4月下旬至5月底
四、 活动形式
线上线下相结合
五、 活动内容
1、知识产权宣传与保护
围绕知识产权强国战略、习近平关于科技创新、知识产权重要论述、《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科技成果转化促进法》《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方案》等知识产权、成果转化相关法、校(院)相关知识产权政策,面向师生员工采取多种形式的宣传,加强校(院)知识产权保护,严禁法人组织及个人侵权行为,杜绝职务科技成果“体外循环”现象。
2、知识产权培训与讲座
对教职员工、在校大学生开展多种形式的知识产权培训。收集师生员工有关知识产权方面的学习诉求,针对《专利法》等相关知识产权法条、专利、著作权申请、成果转化政策、流程、收益奖励分配、新型研发机构建设等问题,邀请专家进行宣讲、培训。
3、知识产权与技术转移研讨会、交流会
学习国家部委关于知识产权、技术转移、成果转化等相关文件精神,联合政府、高校科研院所、社会团体、企业等校(院)内外资源,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研讨会、交流会,拓展知识产权运营能力,提升技术转移水平,增强成果转化成效。
4、科技成果发布会、对接会
坚持走出去、请进来,召开科技成果发布会、项目对接会等活动,推动特色产研院等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加快推进教学单位学科性公司建设,合理布局成果转化中心等转移转化体系,凝练产学研结合品牌,促进产学研示范项目建设。
六、 活动要求
1、各单位结合本单位疫情防控实际,面向教师、科研人员、研究生、本科生等不同群体,积极利用互联网和新媒体平台等渠道,通过启动仪式、宣讲、咨询、展览等形式,广泛组织对象化、分众化、互动化的宣传普及活动,增强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组织开展好宣传活动,强化融合传播和交流互动,不断提高活动影响力、扩大宣传覆盖面、提升公众参与度,积极拓宽宣传渠道、创新方式方法、增强宣传实效。
3、各单位积极组织,加强沟通联系,4月15日前填写《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2020年知识产权月活动计划表》(附件2),发送至zscq@qlu.edu.cn。
联系人:穆洪军 0531-89631868/13805311671
朱 亮 0531-89631909/13791023113
附件:1、《关于开展2020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国知发办字〔2020〕11号)
2、《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2020年知识产权月活动计划表》
宣传部 知识产权运营管理处
2020年4月2日